博主打出租去西藏,当地回应将奖励50万:按年度审核统计,这次关注度太大所以先回应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旅游
博主打出租去西藏,当地回应将奖励50万:按年度审核统计,这次关注度太大所以先回应

近日,自媒体博主“李要得”创作发布的“搭乘巡游出租车跨越2200余公里抵达拉萨”短视频在抖音平台迅速走红,截至7月6日,点赞量已攀升至2000万。7月5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公告,确认“李要得”的短视频符合奖励条件,将尽快兑现奖励资金。

“李要得”在随后的视频中透露,自己非常感激西藏的支持,表示奖励到账后,会分别给两位司机师傅各1万元,剩余奖金将悉数捐赠出来。

△“李要得”的短视频点赞量已突破2000万。

7月6日,记者联系了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西藏自治区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西藏文旅资源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自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目前,正在推进2025年度的奖励申报工作,已完成初步筛选,正交由相关处室进行进一步审核,奖金尚未正式发放。

该工作人员介绍,“李要得”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因此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选择以公告形式先行回应公众关切。

今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旅厅和自治区体育局联合发布了《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18项实施细则。《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便是其中之一。

《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于2025年8月29日正式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各相关主体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西藏文旅资源,并给予财政支持。

《奖励实施细则》对这一政策做了更详细的说明:单个账号发布的原创作品点赞量达到30万(含)以上,可获奖励1万元;点赞量达到50万(含)以上,奖励2万元;点赞量达到100万(含),奖励3万元。若同一作品在多个平台传播,以最高点赞量为准,不累加计算,按对应档次奖励,且不重复发放。若单个账号的原创作品点赞量达到500万(含)以上,并形成类似“淄博烧烤”的现象级热度,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奖励。每个现象级热点仅奖励一次,不重复计算。

根据《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奖励申报需在每年3月底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递交上年度的申报材料,以自然年度作为一个完整的奖励周期(2025年奖励周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每年3月31日前,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将奖励申请文件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由后者进行最终审核。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资金拨付,《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指出,奖励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审定结果,按规定流程将奖励资金拨付各地(市)、县(区、市),由后者依法兑付。

“李要得”的视频属于2026年作品,依据《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原则上应在2027年3月底集中报送,审核通过后进行奖励资金的发放。

△因“李要得”的视频,网上掀起了宣传西藏文旅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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