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起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要求向纪力云等支付2000万动迁款 大望股份公司至今未配合 两人已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时代一线 分类:头条

2026年5月1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执行笔录披露了最新进展:深圳市大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大望社区集体企业,成立于1985年,下文简称“大望股份公司”)需向该村村民纪力云支付1600万元执行款。

近日,深圳罗湖大望社区的纪力云向澎湃新闻反映,自家在2018年因拆迁应获近两千万元补偿,历经政府发文、法院调解及执行程序后,至今未能落袋。原来,这笔钱早在八年前便已被所在村落陆续瓜分完毕。

时间回溯至2018年7月4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发布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公告,拟启动相关征地工作。涉及区域为大望社区下辖的新平村(由新平、新田、大望三村合并而成)。同年8月21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与大望股份公司签订清拆补偿协议。依据当时评估结果,土地整备中心向大望股份公司支付了包括土地补偿、建筑物及青苗费、搬迁补助等在内的2779万元,并明确约定:清退补偿完成后,任何因承租户引发的纠纷均由大望股份公司全权负责。

事实上,1992年时,纪力云的父亲(其去世后由纪力云继承相关房产)在新平村获批土地使用权,并与李伟忠合作修建了5栋永久性房屋及临时建筑、附属构筑物,这些恰好处于此次水源保护区的拆迁范围内。经评估,纪力云与李伟忠两人合计应得拆迁款约2500万元。

拆迁结束后,二人向大望股份公司索要拆迁补偿款遭拒,遂于2019年4月将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诉至法庭,并追加大望股份公司为第三人,追讨动迁款。这场官司拉扯了整整六年。直至2025年11月,经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调解,纪力云、李伟忠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大望股份公司达成和解。根据协议,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应向二人支付2000万元(经协商,纪力云和李伟忠分别让渡给村里400万和100万的权益,最终确定纪力云应拿到1600万补偿款,李伟忠应拿到400万补偿款),同时大望股份公司在《行政调解书》中“确认自身知悉、清楚并认同上述《行政和解协议书》内容,并愿意配合各方履行协议”。

几方签署调解书后,罗湖区政府在一则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要求区土地整备中心和大望股份公司按行政调解方案分配补偿份额。调解书生效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于2025年11月25日向大望股份公司发函,要求其直接向纪力云和李伟忠付款。但大望实业公司拒绝支付,也未将款项退还给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无奈之下,两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0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对澎湃新闻回应称:“调解书生效后,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多次与大望股份公司就补偿款问题进行沟通,并明确要求向当事人直接给付。前期,股份公司以难以做通村民工作为由,表示无法支付补偿款。鉴于大望股份公司拖延补偿款给付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已会同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等监管单位约谈大望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2026年5月11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已赴大望股份公司协调执行事宜,大望股份公司负责人已表示支持执行,无异议。”

即便法院执行局介入,补偿款仍难执行到位。澎湃新闻获悉,这笔钱早被分掉。一份内部文件显示:2018年10月,大望社区新平自然村负责人向大望股份公司出具《新平经理部(自然村)承诺书》,要求提前将补偿款分配给新平村村民。该承诺书写道:“各方尚未就《补偿协议》项下款项如何分配达成一致,其全体股民已清楚知悉并了解先行发放该笔款项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纪力云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几次支取,拆迁款基本被村里分完。7月27日,大望股份公司董事长何雨聪接受澎湃采访时表示,“当时钱打到公司后,新平村股民就开了个全体股东大会,要求分掉这笔钱,本来公司是不同意的,后面他们一直闹,公司才让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如果后面要退,这个钱是要退回的。”

由于纪力云并非大望股份原始股东,资金分配时他并不知情,直到八年后才拿到相关文书知晓此事。何雨聪坦言,“我们公司是同意法院划扣的,但是要村民再拿出来很困难,新平村因此申请了执行异议。最后只能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也算给村民一个交代”。记者近日再次联系罗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方表示“已经在和法院沟通加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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