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本溪文旅执法启幕:旅游市场违规典型案例第一期公开通报

来源:时代一线 分类:旅游
12月11日本溪文旅执法启幕:旅游市场违规典型案例第一期公开通报

为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严惩违规操作,营造公平健康的行业环境,本溪市近日公布了3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此举旨在通过案例警示,督促从业者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为本地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典型案例一:无证经营出境游

案情回顾:

2025年10月22日,本溪市文旅广电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市内某旅行社开展检查。调查发现,该社在未获出境游资质的情况下,负责人张某于2025年9月12日借微信群招募了33名游客,策划并组织了港珠澳8日游行程。

处罚决定:

该旅行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关于业务许可的规定。根据法律第九十五条,2025年12月11日,执法部门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312元,罚款1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天;并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以3000元罚款。

典型案例二:无导游证带团

案情回顾:

2026年6月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文旅广电局执法人员巡查绿石谷景区时,发现彭某正为5名游客提供讲解服务。经查,彭某并未取得导游证,且通过微信支付收取了5人共计150元的导游服务费。

处罚决定:

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二条,2026年6月25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文旅广电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元,并向社会公告。

典型案例三:再次违规经营出境游

案情回顾:

2026年6月2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文旅广电局接举报后,依法对当地某旅行社进行检查。结果显示,该社同样未取得出境游资质,负责人潘某通过微信群招揽了8名游客,组织上海—济州—釜山—上海6日游活动。

处罚决定:

此行为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九十五条,2026年6月25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文旅广电局对该旅行社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天;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某罚款2000元。

供稿:赵峰

审核:王庆生

责编:王姝玉 徐怡然

编辑:王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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