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张贤亮忆旧文聚焦羊杂碎 曾因被迫结缘成执念

来源:时代一线 分类:美食
1993年张贤亮忆旧文聚焦羊杂碎 曾因被迫结缘成执念

羊杂碎

口 张贤亮

每逢读罢文人墨客笔下关于家乡风味的文章,我总是一边咽口水,一边心底发虚。宁夏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似乎找不出一样能拿得出手的特色菜。至于我情有独钟的本地小吃——羊杂碎,更是既难登大雅之堂,也入不了文字的法眼。端上桌怕人掩鼻,写进文里恐招美食家嘲笑。可我偏偏对这玩意儿情有独钟,跟北京人迷恋臭豆腐似的,这嗜好改不掉。

国人吃食讲究个“全”,动物身上连皮带骨带内脏,恨不得扫荡干净。《礼记》里提过古人“茹毛饮血”的原始吃法。如今时代变了,血或许还有人喝,但毛大概没人再去嚼了。“羊杂碎”说白了就是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统统切块扔进锅里。煮熟后淋上羊油炸的辣椒油,撒把香菜就算完工。制作流程极其粗放,刀工火候、投料顺序、调料搭配,都没什么严格规矩。唯一稍费功夫的环节是“吹面肺”,即把调好的稀面糊灌进羊肺气囊里,煮熟后面肺变得像面食又像肉,洁白如玉,用宁夏话讲口感极“筋道”。

这算是一种返祖式的食品,跟西北流行的“手抓羊肉”一样,看似谁都能做。但这行当水很深。哪怕是最原始、最没技术含量的做法,成品质量也能差出十万八千里。为何差距如此之大?中国人管这叫“手气”。就像腌咸菜、泡酸菜、腌鸭蛋,工序简单,做出来的味道却千差万别,有人做得美味,有人做得没法下嘴。我在宁夏各地吃过无数回羊杂碎,每家每户的味道都不一样,不像松鼠鳜鱼那样有标准化配方,走到哪家馆子味道都一致。决定味道的关键不是别的,正是各人的“手气”。这“手气”跟买彩票或打牌的运气无关,也不取决于男女老少、健康脏净或长相美丑。究竟是个什么玄乎的东西,谁也说不清。说不清的东西不算科学学问,却比学问更高深。营养学、烹饪学是有规律可循的学问,“手气”虽无规律却真实存在,这就成了玄学。

因为做法简单且全靠“手气”,羊杂碎本身没什么可说的,但怎么吃却大有讲究。我在宾馆招待所吃过羊杂碎,无论怎么吃都觉得不对味,总觉得路边小摊强过酒店。细细琢磨才明白,吃羊杂碎吃的是一种氛围、一套食具和一种特定的装束。桌子油腻腻最好,干脆连桌椅都不要,蹲在黄土上,身边还得围着几条狗,这气氛就出来了。手里捧的是粗瓷蓝边碗,抓着黑乎乎的毛竹筷,这才配得上这顿饭。穿着呢,冬天最好裹着老羊皮袄,夏天则应是汗渍斑斑的小褂。唯有这样吃,才能品出羊杂碎的原本滋味和制作者的人情味,你与制作者的“手气”乃至“灵气”才算接通。

当然,若是吃苏州蟹黄包子或广州凤爪,这般打扮和氛围不仅滑稽,还会让人食不知味。但对于羊杂碎,非如此不可。浅层看是“吃相”,深层则是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何为“风味”?答案就在这儿!好比苏轼的“大江东去”,非得让关东大汉引吭高歌才够劲,绝不能让二八佳人拿着牙板轻吟浅唱。

我怎会爱上羊杂碎的?说来无奈,纯属逼出来的。干农活那会儿,肉跟我无缘。队里宰牲口,我只能分到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甚至狗,除了人的下水(这话听着有点大不敬),其他我都吃过。老实说,对汉族同胞而言,猪下水确实更可口些。但猪下水属于“高级货”,我依然沾不上边。而羊杂碎在回族地区只是寻常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接受的适应期,最终竟成了我的癖好。这过程,倒像是一个人皈依某种学派信徒的经历。

生活条件改善,环境变迁,社会地位也不同了(此处指我也能吃上猪下水了,别无他意),但我依旧钟情于羊杂碎。遗憾的是,再也尝不出那种沉浸于杂碎汤中令人销魂的味道了。当下人们常谈“文化断裂”,这是否也算个人身上文化断裂的一种体现?

这种断裂令人痛苦,时常让我怀念过去的饮食方式。因此我在文化心理上常有某种“返祖”倾向,比如隔几天就要去小摊吃碗羊杂碎。尽管如今的羊杂碎已非昔日模样,味道早已走样。

后记:此文写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春,谢晋先生将我的《那老汉与狗的故事》改编为电影《老人与狗》,特邀斯琴高娃、谢添主演。影片在我创办的华夏西部影城开机。其中一场戏是高娃跟随谢添饰演的邢老汉赶集,重现了七十年代初宁夏某小镇的情景,虽贫穷却熙熙攘攘,摊贩云集。谢晋知道我爱吃羊杂碎,便让我客串一次临时演员,在卖杂碎的摊前大吃一顿。我吃完抹嘴付钱起身,给高娃和谢添让座。镜头一闪而过,导演及剧组皆很满意,夸我演得“地道”,瞬间入戏。我吃杂碎的“吃相”得以留影银幕,足见技艺之娴熟。

转自《文心书馆·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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