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盼社保:政策落实引行业新动向

来源:时代一线 分类:旅游
导游盼社保:政策落实引行业新动向

轮回

最近,全国不少文旅部门纷纷下发通知,责令旅行社限期整改导游数量问题。

要求旅行社严格执行“三名专职导游”政策,与导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缴纳社会保险。

对那些逾期未整改、整改未达标或拒不整改的旅行社,将面临直接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实际上,要求配齐三名专职导游,早在2013年就已写入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

2013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必须配备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同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执行《旅游法》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阐释:

“必要数量的导游”是指至少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三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这也就是说,开办旅行社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持证导游最少为三名,二是相对比例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20%,两者缺一不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要求的这三人,得是专职导游。

意思是旅行社必须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发放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那些挂靠在行业协会的导游,不计入这三名专职导游的法定要求里。

令人略感意外的是,这项早已明确的规定,国内多数旅行社却并未完全遵守。

海口文旅部门的核查结果表示,截至2026年5月28日,当地未达标旅行社数目达到408家。

贵阳文旅的公告则显示,截至2026年6月4日,该市不足三名专职导游的旅行社数量高达508家。

除了海南、贵州,四川绵阳、青岛等众多旅游重点城市,也相继下发类似整改通知。

有业内人士反映,这不是个别旅行社的问题,而是国内中小旅行社普遍存在的现象。

有意思的是,各地整改通知发布后,旅行社与导游在舆论场上的态度截然不同。

在多条高赞评论中,基层导游们几乎一致呼吁旅行社为导游缴纳社保。

许多导游认为,这场整改不仅是要求旅行社合规经营,更是要矫正导游行业的非正常用工关系。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国内旅游行业形成了一种默认的业务模式:

旅行社负责接业务、组团、收客,导游则通过导游协会、同行介绍或临时派遣方式承接团队。

双方之间没有稳定的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资,更没有五险一金。

旺季时,导游常常连轴转,一个月能跑十几个团;淡季时,则可能几个月无收入。

看上去自由,实际上却要承受市场冷暖带来的收入波动。

尤其随着年龄增长,没有社保、没有退休保障的问题会逐渐显现。

年轻时靠体力和经验谋生,年纪大了难以继续高强度带团,又缺乏稳定保障,这成了不少导游的隐忧。

近些年,国内旅行社业务持续下滑,同行间低价竞争加剧,不少导游接待量减少,这种隐忧被进一步放大,对社保的渴望也愈发强烈。

但另一方面,旅行社老板们的反应却完全相反。

“我是组团社,要导游干啥?养不起!”

“现在九成以上的旅行社都通过导游协会调导游,谁还养导游,而且导游也自由惯了,不愿被束缚。”

业内人士A君指出,并非仅仅一两家旅行社没有专职导游,

而是全国大部分旅行社都面临这个问题。

在他看来,现在导游行业实质上就是一种灵活用工模式,有点像外卖行业的骑手,

旅行社发布任务,导游自己决定是否接单。

“如果旅行社给所有导游都交五险一金,那我估计大部分旅行社都要撑不住。”

正如A君所言,国内多数中小旅行社一年的利润,难以负担三名专职导游的薪酬福利。

2024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也能说明这一点。

2024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64616家,总营业收入5657.7亿元,营业利润37.8亿元。

按此计算,平均每家旅行社的年营业利润只有58500元,折合每月不到5000元。

所以,现实情况是:旅行社业务普遍缩水,

而越来越多的导游希望从旅行社获得更稳定的社会保障。

但另一方面,旅行社微薄的利润,却无力支撑专职导游的用工成本,

只能维持灵活用工的模式。

一些“卖人头”的购物团,导游服务费都没有,旅行社直接把团队包给导游,

赚多赚少全看导游能力。

资深旅游业者B君认为,旅行社导游的灵活用工模式,

并非个例,而是国内庞大灵活用工群体的一个缩影。

他坦言,当前导游与旅行社的灵活用工关系,是双方共同选择的结果。

并非某一家旅行社或某个导游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二十多年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种平衡状态。

“1999年以前,导游管理条例改革之前,所有导游都是旅行社的员工,不是旅行社员工,都无法考取导游证。”

“那时带外团很赚钱,很多老导游反而想脱离旅行社自主接团。”

原因在于,彼时导游完全隶属于固定旅行社,

带团需要公司统一安排,团量全由旅行社掌控,团队质量参差不齐。

同时,作为旅行社正式员工,导游虽有固定工资、社保和福利,

但带团产生的小费、服务费、购物回扣等所有额外收入,

都得统一上交公司分配,个人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收入上限很低。

相比之下,脱离旅行社自主接团的导游,

不受排班限制,可以自主对接客源、挑选优质团,

所有额外收入全部自己保留,收入差距巨大。

对于经验丰富的老导游来说,当时的体制内稳定,

远不如自由执业的高额收入吸引人。

那时国内旅行社几乎都是国企或集体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这类老牌企业人员臃肿,背负沉重的退休人员薪资福利负担,

运营成本极高,经营压力巨大,多数长期亏损,改制转型迫在眉睫。

“从2002到2005年这几年,全国绝大部分旅行社,

从原来的国有体制转变为民营体制,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很多老板收购了旅行社资产,市场一下子活络起来,原来亏损的都转变成盈利了。”

这场改制最终促成了旅行社与导游的相互解绑,实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双赢。

导游获得了自主选择接团的权利,可以给不同旅行社带团,挑挑选选。

旅行社也减轻了人员负担,把导游的用工成本,

优化为每笔订单中的导游服务费。

今天很多旅行社从业者不清楚这段历史,都以为当年导游是被旅行社抛弃的。

B君认为,这种灵活用工的模式,对国内旅行社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也造成了许多导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底薪、没有社保的现状。

归根结底,行业上行期更看重灵活和效率,基础社会保障容易被忽视。

而当行业进入调整期,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曾经不重要的社会保障,

又重新成为导游们迫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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