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封面新闻、河南日报、极目新闻、南方都市报、九派新闻等媒体对“21车冻货偏航河南泌阳”事件的报道,谜团仍未解开,类似情况在河南南阳也有先例。2023年7月至8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47天里查扣了24辆冷链货车,冻货总计213吨。这些冻品被当作“无主货物”拍卖,所得350万元划归国库。
6月26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2023年7月至8月,该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查处了17批次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食品。涉事冻品均为过境车辆运输,执法机关通过询问司机、查找发货人、发布公告等方式,仍无法确定物品权利人,最终按无主冷冻肉食品拍卖处理。
不过,官方通告未透露具体的竞拍方或最终买家信息。
一些网友对食品安全表示担忧:“没有检疫合格证,不应该销毁吗?怎么还能卖?希望查查食品安全。”还有网友说:“如果检疫不合格,我支持销毁;但如果转卖,就要严查有没有利益关联。”
另据封面新闻报道,“河南查扣冻货”系列案件背后,是不法商人买通公职人员,将所谓的问题冰冻产品“洗白”,再通过各种方式牟利。过去十多年,仅在河南驻马店,类似案例就至少有300多起。
**南阳通报“查扣冻货”**
6月26日,河南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近日媒体报道了“‘无主’冻货在南阳被查扣并拍卖”一事,该局迅速成立调查组,依法依规全面核查。初步核查情况如下:
2023年7月至8月,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查处了17批次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食品。
经查,涉事冷冻肉食品的运输车辆始发地均为广西,目的地为郑州、洛阳等地,均为过境车辆。执法机关采取询问司机、查找发货人、发布公告等多种措施,最终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权利人。该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于2023年10月对无主冷冻肉食品依法处置。
涉案冷冻肉食品在检验、价值评估及拍卖期间,该局未收到任何认领申请,也无权利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截图自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媒体直言,这份自查通报“甩锅”意味明显,并未回应任何核心问题。
从广西到郑州或洛阳,跨4省超1600公里,高速公路最优路线途经南阳全境约165公里,市区段不足15公里。通报称公安移交线索,意味着24车冻货全由南阳警方“火眼金睛”识别出涉嫌无主,再交由南阳市监局查证落实。公安如何精准识别?若无重大嫌疑,公安为何上高速拦截,或在服务区“守株待兔”?通报含糊其词,这24车冻货为何千里迢迢排队落入南阳,一句话推给了公安。
“无人认领”就成了挡箭牌!此前,封面新闻报道21车冻货偏航泌阳案时,记者采访到货主周先生三赴泌阳,货主黄先生带律师多次上门,手握权属证明仍落得“无货主”而遭法拍。
南阳47天查扣24车冻货,通报称这批冻货“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权利人”,货物来源地是广西,目的地是郑州或洛阳。除了故意销毁外,货运司机手中都有发货人和货主电话,涉及如此大批量冻货,南阳市监局是否真联系不上货主,还是根本没联系?向货物来源地的相关监管单位发出了多少份正式协查?24车冻货,一句轻飘飘的“无人认领”,会让多少货主血本无归?背后还藏着哪些秘密?
南阳这份通报引发公众质疑,根源不止于简单的责任推诿,更在于属地自查、自证清白的调查模式。加之南阳市县多地出现类似现象,这种属地闭环式调查,极易避重就轻、大事化小,陷入内部保护,更难斩断地方执法与市场环节中盘根错节的利益关联。
**南阳“内部处理”的结果来得挺快**
货是谁的?谁买走的?诸多疑问待解。
被查货车均为过境车辆,目的地看似没有偏航多少——从广西到郑州、洛阳。但根据现在“内部处理”的初步调查结果,2023年7月至8月这个时段突然出现的案件线索,仍让人有颇多疑惑。
首先,南阳既非始发地,又非目的地,它是如何在中途起心动念,进行这波“截停执法”的?既然目的地不是南阳,货车似乎也无中途停靠南阳的意愿,它们怎么会被截停?在何种状况下被执法?根据情况通报,办案由头基于其他部门的案件线索移交。在此之前或之后,是否还有同类案件被查处?如果没有,颇为蹊跷的精准线索是如何获取的?
而根据南阳通报所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罚没物品处置收入,可以按扣除处置该罚没物品直接支出后的余额,作为罚没收入上缴。在此次涉案的17批次罚没处置过程中,有多少“处置该罚没物品直接支出”被扣除了?具体扣除的支出事项又是哪些?
按理说,价值不菲的冻货长途运输,应该有下单人、承运人,想来也有准确的目的地和收货人。但这些为何在执法部门介入后的查找中变得神秘莫测?收货人到底是谁?果真查无此人?假设货车未被中途截停,这么多远道而来的冻货,司机又该交给谁?一整条收发线都“查无此人”,这被查处的17批、24车冻货背后,是否隐藏着其他更深的危险?案件线索是否循例向郑州、洛阳有关部门做了通报?
从司机那里问不到收货人,查发货人又无果,剩下最后一个明示手段——发布公告。公告是在哪一级平台发布?信息触达范围有多大?能否有效实现公告送达的效果?大概率身处郑州、洛阳的那24车冻货的收货方,又能不能及时收到相关公告?
媒体报道所涉邓州、新野,作为南阳代管和下辖的区域,不知是否属于南阳市监局“全面核查”的范畴。那些被泌阳兄弟单位公职人员小声嘟囔的地方,对其所涉冻货执法的核查,是否也由南阳授权他们“内部处理”,还是南阳自己对其进行“提级”调查?如果是后者,县里被提级,而市里又自查,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异地执法或许用不着千里奔波,在自己地盘上对始发地与目的地均为异地的车辆、货物进行截停查处,也能达到同样效果。关键在于,执法过程中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是否经得起程序和实体审视。目的地是郑州、洛阳的货车,其违法线索是否可以同步共享到目的地执法部门,有助于跟踪、贴近查找收货方?
**网友:无合格证冻肉,拍卖给谁?**
6月26日,河南南阳市监局发布情况通报,查处17批次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食品,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权利人,最终按无主冷冻肉食品拍卖。
一些网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没有检疫合格证,不应该销毁吗?怎么还能卖?查查食品安全吧。”还有网友表示:“如果检疫不合格,支持销毁;但转卖的话,就要严查有没有利益关系在里面。”
**此前报道:泌阳执法人员称周边也有类似情况**
“偏航泌阳”在南阳也曾发生。
据多名网友报料,“21车冻货偏航河南泌阳”类似事件在河南南阳也曾发生。
2023年7月至8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短短47天内,查扣24辆冷链货车,冻货共计213吨。该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这批冻货已以“无主货物”名义拍卖,所得350万元上缴国库。
(被河南泌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的鸡爪样品)
根据线索,封面新闻记者检索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公告,查证2023年当地办结的一起案件,发现一场针对冷链货车的“精准打击”,确实曾在南阳发生。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公告部分内容截图)
2023年10月16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宛市监无主物处公字〔2023〕1号”公告显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28日,该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十七批无检验检疫合格标志的冷冻肉制品,总重量达213.8吨。这些冻货由24辆冷链货运车辆承载,车辆号牌覆盖北京、湖北、山东、广西、广东、河北、辽宁、河南八省市。
2023年8月15日、8月17日、8月21日、8月22日、8月25日、8月29日和8月30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陆续发布《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冷冻肉类食品的处置公告》(宛市监无主物处置公字〔2023〕1-17号),公告共计17份,告知涉案货物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
公告期满,该局再发公告表示,这些货物在公告期满后仍无人到该局认领和接受调查,并称,考虑到冷冻肉制品储存周期短、极易变质,执法单位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启动拍卖程序。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公告部分内容截图)
2025年11月以来,封面新闻持续关注“泌阳案”,两次找到泌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键执法人员张某,面对面采访。2026年1月,采访过程中,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张某的办公室内,堆积着大量案件卷宗。
冷链货车为何会偏航至泌阳?被拍卖的冻货是否真的“无主”?对于这些问题,张某语焉不详,要么沉默,要么闪躲,不予正面回应。记者持续追问,张某仅解释称:“除了泌阳,周边也有类似情况,比如邓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