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为啥不能做亲子鉴定?新生儿强制亲子鉴定,这事差点害死人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母婴
婴儿为啥不能做亲子鉴定?新生儿强制亲子鉴定,这事差点害死人

所谓「孩子一出生就查血缘」的说法,曾被一些人视为能彻底消除家庭间的猜疑,可现实是,每次这种做法的尝试,几乎都以生命的消逝和婴儿被遗弃告终。

有看法认为,既然DNA技术已经那么普及,医院为何不干脆把亲子鉴定和新生儿的常规采血合并,给每个家庭一个明确的「交代」?这个想法听上去简单,可一旦付诸实践,就可能将家庭推向火坑。

全球范围内,几乎找不到哪个国家会将新生儿强制亲子鉴定写入法律。在中国,相关规定更为严格,即便行政机关想以「查超生」为由要求家庭做亲子鉴定,最高立法机关也明确表示不能这样做。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封来自公民的信件。

有人发现,部分地方性法规中隐藏着这样的条款: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计生部门可以处以一万到五万元的罚款。经审查后,相关部门认定,亲子关系关乎公民的人格尊严、身份、隐私以及家庭的和谐稳定,属于基本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的亲子鉴定内容,也不应对此设立行政处罚措施。

这项审查意见发布后,相关条款陆续被废除。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当时指出,这是宪法原则和精神的体现,即阻止政府对公民采取此类强制措施。宪法充分尊重并保障基本人权,包括个人自主权和人格尊严。政府尚无权强制他人抽血,医院自然也不具备这种权力。

讨论回到原点:如果做成自愿选择呢?医院提供服务,家庭自费决定是否鉴定,似乎双方都无损失。然而,医学界和司法界普遍认为,新生儿时期是家庭情绪最为脆弱的阶段。产妇刚经历分娩,身体虚弱,激素波动,刚开始哺乳。这时若丈夫拿着「非亲生」的报告冲进病房,多数家庭难以承受。见过男方因此离家,也见过当场爆发冲突导致产妇受伤送急诊的案例。

更令人担忧的是孩子。若父亲不认,母亲绝望,婴儿最不幸的结局便是被遗弃。国内学者早已注意到这一现象,遗弃婴儿往往意味着对新生儿生命健康的严重威胁。产房里刚啼哭出声的婴儿,可能还没喝上奶粉,就成为了福利院的编号。

人们常说的「差点害死人」,实际指向的是那些尚未获得家庭温暖的孩子。用一次抽血检测,摧毁一个家庭,代价往往由最缺乏话语权的一方承担。

中国的做法在法律上有其历史渊源。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继承了罗马法中的「婚姻示父」规则,建立了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即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法律上推定其母亲之夫为生父。这一规则沿用两千多年,并非因为古人天真,而是因为孩子出生后需要一个法律上的父亲,才能顺利上户口、就医、入学、继承财产。

不过,这套推定制度并非不可动摇。《民法典》第1073条为此留了空间——当事人可通过法院起诉。父或母若怀疑亲子关系,并提供初步证据,且另一方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法院可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需要鉴定,却也并非易事,得先提供线索,走法定程序。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格外谨慎,核心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处理亲子关系案件时,除了追求血缘关系的真实,还需考虑亲子关系的稳定、家庭的和谐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报告几分钟就能出结果,但一个孩子的童年需要十几年。法院清楚其中的轻重。法律界还有一个常被忽视的考量:亲子鉴定的启动容易破坏已经建立的夫妻间信任。鉴定技术的应用涉及夫妻(尤其是妻子)和子女的感情与利益,不宜随意进行。法院在判断否认之诉是否成立时,会综合考量当事人诉求、婚姻家庭稳定、未成年子女利益等因素。

这解释了为何法官不轻易发出鉴定令——并非偏袒谁,而是着眼于未出生或年幼孩子的福祉。也有人质疑,规定如此宽松,是否等于纵容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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